经支部委员会讨论,拟确定吴兆平等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吴兆平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陕西安康人,1994年12月1日出生,曾任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学生会纪检部副部长。该同志于2015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5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徐瑾、董立铮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吴兆平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廖文英,性别女,汉族,高中文化,四川资阳人,1996年03月25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5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5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侯铮、岳晔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廖文英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魏琪玲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甘肃平凉人,1996年1月15日出生,该同志于2015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5年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董凡、武宇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具备基本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魏琪玲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田培林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河南郑州人,1996年8月24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武宇、郭香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田培林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杨 永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河北石家庄人,1997年7月2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3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徐瑾、侯铮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杨永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谭佳伟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湖南株洲人,1998年3月7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董立铮、岳晔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谭佳伟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晏晨然,性别女,汉族,高中文化,湖南衡阳人,1997年9月30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董凡、武宇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晏晨然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赵 畅,性别女,回族,高中文化,河南驻马店人,1998年7月24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郭香吟、徐瑾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赵畅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林雨馨,性别女,汉族,高中文化,福建福州人,1998年8月28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侯铮、董立铮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林雨馨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武宇霞,性别女,汉族,高中文化,山西吕梁人,1998年7月19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岳晔、董凡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武宇霞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王传耀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安徽安庆人,1998年2月25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武宇、郭香吟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王传耀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赵云鹏,性别男,汉族,高中文化,黑龙江大庆人,1996年11月14日出生。该同志于2016年9月提出入党申请,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徐瑾、侯铮同志。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2017年11月2日讨论,拟确定赵云鹏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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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学专业本科生党支部
2017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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